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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嘉兴港规划范围由陆域、外海水域和内河水域组成:

  自平湖金丝娘桥起,经益山、郑家埭(杭州湾跨海大桥)至海盐长山闸的港口岸线与翁金线公路之间的陆域和围涂形成的陆域以及海盐宋塘河、秦山大道、盐湖公路与翁金线公路之间的部分陆域。

  (2)外海水域

  自平湖金丝娘桥起,沿浙(浙江)沪(上海)海域行政区域界限至禾(嘉兴)舟(舟山)海域行政区域界限起点,经杭州湾跨海大桥南通航孔至禾(嘉兴)甬(宁波)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终点,经父子山至海盐长山闸的连线与港口岸线之间的外海水域。

  (3)内河水域

  自平湖金丝娘桥起,经益山、郑家埭(杭州湾跨海大桥)至海盐长山闸的港口岸线与翁金线公路之间的内河水域和海盐宋塘河、秦山大道、盐湖公路与翁金线公路之间的部分内河水域。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础年为2014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2030年,其中,2020年之前为规划近期,2020年~2030年为规划远期。

  (三)规划吞吐量

  2020年、2030年嘉兴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1000万吨和20000万吨。

  二、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规划定位和目标与《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海洋港口“十三五”规划》等行业规划发展目标相一致,同时符合《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嘉兴港在嘉兴市的总体定位,嘉兴港总体规划在岸线利用、污水处理等方面也与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协调,与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发展要求基本相符。

  三、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港区各类污废水经收集由配套污水厂处理达标排海。本次规划修编与上轮规划相比,总体趋势基本一致,污染物对嘉兴港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次规划修编与上次规划的水动力环境相比,除了增加区域附近水动力条件变化以外,其他区域均无变化。

  (二)环境空气影响:规划修编后吞吐量将大幅增加,根据港区规划布局,行业特征,预测港区TSP、PM10、PM2.5、SO2、NO2对周边敏感点的长期环境影响较小,可以达标。而TVOC 在石油及液体化工品不调整吞吐量情况下,至2030年最大占标率为139.78%,经分析2030年独山港石油及液体化工品调整至1900万吨/年后,最大占标率为88.41%,可达标。

  (三)声环境影响:企业应对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企业边界噪声达标。同时通过建设绿化隔离带,可将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限制在较小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处置影响:嘉兴港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垃圾以及化工品储罐底泥、废油泥、危险货品残渣等危险废物。陆域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系统,境内航线船舶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系统,境外航线船舶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本轮规划实施后,对海洋生物群落的整体结构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可逆影响,对该段海域海洋生产力影响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六)环境风险:溢油对浮游生物影响十分显著,从而导致该海域饵料匮乏;溢油对潮间带底栖生物的影响也十分显著;低浓度石油会刺激藻类引发赤潮,则对渔业资源和生产带来严重危险。此外,石油类对幼鱼,尤其是漂浮性鱼卵会产生严重影响,从而对渔业生产构成威胁。

  四、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主要结论

  (一) 规划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主要结论

  在上轮规划中,对嘉兴港规划选址已进行了环境合理性分析,认为独山港、乍浦港和海盐港区的选址是合理的,本轮规划修编也认同。

  (二) 规划目标环境合理性分析主要结论

  (1) 在达到规划目标确定的吞吐量的条件下,如果按照规划提出的以及本环境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完善建议及相应污水处理、处置措施进行落实,规划实施后纳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因此,从污水影响来说,嘉兴港规划目标是合理的,地表水质量目标是可达的。

  (2)TVOC 在石油及液体化工品不调整吞吐量情况下,至2030年占标率最大占标率为139.78%,独山港石油及液体化工品需要下调吞吐量至1900万吨/年,TVOC可以达到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港区范围内除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范围内超标外,均可以达到规划中提出的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目标。因此,从环境空气影响来说,嘉兴港规划目标是合理的,环境空气目标是可达的。

  (3)如果在规划实施阶段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相关的预防性措施,港口规划目标的实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

  (4)根据上一轮规划结论,规划方案的土地资源占用量未超过区域承载能力。本轮规划的修编,嘉兴港陆域范围不变,与上轮规划相比,新增围涂面积796公顷。与国内先进港区相比,嘉兴港区土地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特别是海盐港区,还有较大的开发空间,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满足港区远期规划的发展需求。

  (三) 与相关规划的环境相容性分析

  嘉兴港总体规划中专章提出环境保护规划与治理措施,如港口疏浚、挖泥作业的设备与管理,溢油应急与油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防尘、除尘措施,垃圾收集设备与管理,绿化建设与管理等等都与上述要求相匹配。同时规划通过合理布置、统筹安排港口各功能区的空间布局,以确保港口近岸海域能全面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目标要求。

  (四) 嘉兴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与嘉兴港总体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 本轮规划方案实施后,从充分利用岸线资源角度和区域生态景观格局的角度来说是基本合理的。

  (2) 本轮规划方案实施后,本规划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煤炭、矿石等大气污染较重且具一定环境风险的码头、作业区以及堆场、储罐区集中在乍浦港区及独山港区,从环境角度说这种空间布局是合理的。

  (3) 本轮规划方案实施后,规划中的航道和锚地是在原有的航道和锚地的基础的拓展或挖深形成。航道和锚地地址选择和走向设置也是基本合理的。

  五、综合评价结论及规划调整建议

  与上轮规划相比,本轮规划基本沿袭上轮规划核心思想,《嘉兴港总体规划(2015-2030)》实施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浙江省海洋港口“十三五”规划》,基本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平湖市、海盐市环境功能区划。本轮规划实施没有重大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布局较为合理,规划方案不存在较大的环境影响,规划在采纳规划调整建议及完善的环境保护预防性措施后,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说,《嘉兴港总体规划(2015-2030)》总体可行。

  主要规划调整建议

  采用回归法分析独山港TVOC达标情况下的吞吐量极限值,当独山港2030年石油及液体化工品吞吐量控制在约2071万吨/年时,独山港TVOC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占标率达到100%,当独山港2030年石油及液体化工品吞吐量控制在1900万吨/年时,独山港TVOC年排放总量为1221.55t/a,独山港区域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为530.46ug/m3,占标率为88.41%。考虑到预留部分余量,建议独山港2030年石油及液体化工品吞吐量控制在1900万吨/年。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6年6月13日至6月24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或向建设单位索取规划环评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九、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嘉兴市港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邮编:314201;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573-85527955,邮箱:396054384@qq.com

  (2)环评承担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10号楼,邮编:200135;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21-68553531;Email:zhengzhihua46@163.com。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方式:0571-28869191

  

  公告发布单位:嘉兴市港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